每个“人圈”常驻10名至50名警察,还把“人圈”居民编成“自卫团”或叫“灭共义勇队”,发给每个18岁至35岁的男子大枪1支、子弹50发,发给每个36岁至50岁的男子火枪1支、火药2斤,发给每个青壮妇女扎枪1支。在警察监督下,也让居民们站岗放哨,配合夜间巡逻。夜间,恐巡逻农民睡觉,让手敲木梆,此敲彼应,彻夜不绝。
“人圈”修成后,农民只能凭“居住证明书”在规定时间内出部落门,在租种附近地主、富农的土地上做活。如赶集、串亲迟归者,必须请假挂号。情况稍紧张,就几天不开大门。居民没有一点自由,连夜间都不准关门。警察、特务每夜都挨门清查户口,见着年轻妇女就强奸,见着财物就掠夺,见着猪鸡抓去吃掉。
“人圈”里居民的生活用品,日伪美其名曰“配给”。每年每户洋布7尺半,每年每人白面18斤,每人每月盐7两半,每户每月洋火1盒,每人每年豆油4两。此外,还配给不足挂齿的碱、糖、大米等。这些配给品,经过县、村、甲、牌层层剥皮,发到居民手里连塞牙缝也不够。后来,就这点配给还一减再减。农民没有火柴用,只好用火石打火和保存火种。没有灯油,就用松柴照明,叫油松明子,熏得人们鼻子、眼睛都成了黑窟窿。许多居民,全家只能穿一条裤子出门。抗日工作人员化装进入“人圈”,见到妇女同胞常常是在炕上围被而坐或蹲在屋角的坑里,只有1个妇女给做饭烧水。原来是9口人只有一条裤子、一条被子。当时流传着这样的民谣:“大好山河敌侵占,烧杀抢掠修“人圈”,死走逃亡家破产,十七八的姑娘没裤穿!”
人们暗暗地从心底发出这样激愤的呼号:“人圈”里的穷人没法熬,租税重、利息高,苛捐赛牛毛,逼死穷人的三把刀!”日本侵略者无法解脱日益加重的经济危机,便残酷地压榨“人圈”里的农民。
首先,粮食租税,全年6项:
1粮谷出荷粮。每亩上地缴粮1斗,每亩下地缴粮077斗(每斗30斤);
2民生集谷粮。每亩地缴1斗,1943年每亩缴12斗;
3义仓粮,每亩地缴1升;
4米谷株式会社粮,每亩地缴2升;
5地亩捐粮,每亩缴2斤;
6地亩附加粮,每亩缴1斤。
合计每亩地缴粮78斤。当时,贫农、中农生活无路,耕作粗放,又遭自然灾害,平均亩产粮食只80斤。缴了苛捐,就无隔夜粮了。为了求生,不得不向地主、富农借债。
其次,纳正项税:
1民生税,每亩地2角4分;
2地亩税,每亩地5角;
3地亩附加税,每亩地2角5分;
4门牌税,每户1元;
5协和会税,每个成年人2元;
6牲口费,每头驴4元,每只羊7角5分,牛马骡每头5元;
7出生费和死亡费各2角;
8宰杀费,每口猪4元,每只羊2元;
9材料费,每亩地2角;
10兴农合作社股金每户1元;
11义款每户6角。
再次,杂项税,主要是“慰劳”日伪军、伪官吏的:
1送菜,每甲三天一次,每次50斤至100斤;
2送柴,每甲三天一次,每次500斤;
3送猪,每甲每月3至10口,每口猪至少杀肉80斤;
4送鸡,每甲每月5至20只;
5送礼,宪兵队长结婚、寿辰,每甲70元;警察中队长以上官员,每甲30元;
6团员费,每甲经常派2名“自卫团员”到村公所听差,每月需150元至200元;
7棍团费,每甲抽10人专门受训,每月需100元;
8劳工费,每甲每月抽10—300人,需200元;
9村甲职员费,给每人每月100—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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