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这种“三光作战”中,日军除了犯下“烧、杀、抢”的罪行之外,还制造了许多像“毒气事件”、“强制劳工事件”、逼迫大批妇女从军的“慰安妇事件”、四处滥发日本军用纸币的“军票事件”等一系列不法行为。他们当年酿造的这些恶果,我们当今的日本人不得不吞咽下去——因为我们直面的是与当年有关的战争责任及战后赔偿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述这些问题,各有关文献都分别进行了披露,故本文不再详述(例如最近岩波书店出版了一册吉见明义编的《从军慰安妇》等)。本文所研究的仅仅是日军的“三光作战”给中国带来的整体受害情况。
研究“三光作战”的受害情况,的确是一个庞大且又复杂的课题,至今连中国方面也未能明确提供出它的具体数字来。当然日军更不会将那些残杀无辜百姓、强奸妇女、焚烧民房及粮食、抢夺民间财产的事,顺手一一记录在案。幸好当年受害方的幸存者、目击者以及与之相关的很多中国人都还活在世上。因此,无论人们称它为“三光作战”也好,还是“毁灭作战”也好,这都是无法否认或抹杀的事实了。此外,日本人中也有很多当年的见证人,他们也都能一一地举证出一些具体事例来。虽说这些证言都很珍贵,但终因无综合起来的具体数字,因此很难真实地描绘出当年受害方的整体状况来。而笔者要做的,就是对中方当事人的证言及受害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后,再向读者展现出当年的整体受害状况及具体数字来。
有关“杀光”方面的受害情况据《河北惨案史料选编》记载,时任晋察冀边区根据地八路军最高指挥官的聂荣臻曾说过:“整个抗战时期,被日军和伪军杀害的无辜同胞达70余万人,被强行抓去做劳工的青壮年达12万人,其中八路军官兵的牺牲者也达数以万计的规模。”关于八路军官兵牺牲者人数问题,日本国内那些对“南京大屠杀”持否定论者们认为,按照惯例战争中死亡的军人,不应列入受害者名单。为避免引起纠纷,本文也不做具体统计。但我已在石家庄烈士陵园的展室中,直接目睹了记录在册的河北省内八路军牺牲者名单,我确认该数字属实并不夸大。彭德怀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也曾提到了八路军死伤者的人数,即阵亡者112 245人,负伤者201 381人。另外,其他著作中,也有把晋察冀边区的这一数字统计为“被杀者48万人,强迫抓去当劳工者近30万人”引自(日)井上清、广岛正合著:《日军在中国的所作所为》。的,而且其中被杀害者与被抓去当劳工者的人数也各自不同,但将其合计后,总数几乎所差无几。
《战争野兽——侵华日军十大战犯》(1994年9月出版)是一部批判冈村宁次大将的著作。其中,该书对晋冀鲁豫的受害情况也做了如下描述:
“冈村宁次对‘非治安区’主要实行的是毁灭性的扫荡作战,即人们所称的‘三光作战’……当年日军把这种作战称为讨伐,其作战部队亦称为讨伐队。而正是这些讨伐队,在‘非治安区’内干下了杀光、烧光、抢光的种种罪行。仅在1941年和1942年这两年中,日军分别以75%和63%的兵力对敌后抗日根据地连续实行了残酷的‘大扫荡’,其中兵力千人以上的扫荡就有174次。”“据晋冀鲁豫边区的不完全统计,抗战8年期间,仅太行山地区遭日军杀害的同胞就高达17万余人,即全区人口平均每31人中就有一人被杀害。另外,遭日军强奸的妇女则高达36万人。然而,冈村逃回日本后,不但坚决否认上述事实,而且还不知羞耻地称:‘我最重视的就是爱民方针,不但如此,我还下达过不烧、不淫、不杀的标语训令……’然而,事实胜于一切谎言和雄辩,那些饱受‘三光’之苦的中国人民,难道能忘记这位日军华北最高司令官屡屡对部下发出的‘鼓舞士气,促进治安肃正’的训令吗?”
此外,井上清、广岛正合著的《日军在中国的所作所为》一书中,在提到晋绥边区时说:当地“被日军杀害的有35万人,被抓走的有9万余人”;在冀热辽边区,“35万人被杀害,39万人被抓走”;在山东省,“90万人被杀害,126万人被抓走”(据查,抗战胜利后解放区曾多次公布“解放区战争损失”,每次多为“初步统计”或“部分统计”,数字不尽相同。1946年7月,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对外宣布“解放区人民各种损失统计概数表”,其中杀虐致死:晋绥15万,晋察冀48万,冀热辽35万,晋冀鲁豫98万,山东90万,苏皖24万,中原7万,合计317万。不包括中共领导的抗日部队60万的伤亡总人数。被抓人数:晋绥9万,晋察冀30万,冀热辽39万,晋冀鲁豫49万,山东126万,苏皖13万,中原10万,合计276万——主编校)。
综合上述数字后可知,仅就华北抗日根据地一处,遭日军杀害的中国人,估计至少也在247万人以上。其中被抓走后下落不明者并未统计在内。“据不完全统计”是中国人的习惯用语,但他们在统计这方面的数字上却是有一定根据的。因为除了军队之外,全国各县的党史办和政协都曾以此事为核心,展开过取证和实地调查工作。关于这件事,我已在前面介绍过了。例如,我去过的河北省宽城县就有《宽城县党史资料》,兴隆县也有《十万骸骨的碑记——无人区史料选编》,而遵化县还办起了期刊《遵化史话》。所有这些文献资料都分别记录了当年各地遭受日军迫害的情况。
我在撰写《又一个三光作战》时曾说过:“河北省至少有12万以上的中国人被日军残杀,此数字并不夸张。”但应注意的是,河北省只是华北的一部分,而河北省(前记地域中的“冀”字)与“华北抗日根据地”,无论在计算方法或单位概念上都不能同日而语。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尽量避免出现数字相差太大的现象。现状是,加害者——日军方面从未全部公开过屠杀中国人的数字,而笔者手中又丝毫没有反论的根据。因此,只得按中方的统计方法将其进一步整理,并增补了一些设定条件,其后再将八路军官兵战死者除外,则很快得出了整个华北的被杀害人数为“247万以上”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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