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三年三月,我命令驻青龙的白工作队,在日本宪兵分队指挥的伪满洲国警察讨伐队的协助下,逮捕了青龙至平泉公路两侧的青平凌县抗日地下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和平居民共130名。在日本宪兵队审问后,将其中110名送至伪满洲国承德地方检察厅,由伪满洲国承德法院判决了。
一九四三年六月,我命令永井工作队在平泉日本宪兵分遣队指挥下,在当地警察、伪满洲国军队协助下,对黄土梁子、八里罕等地光头山东侧地区承平宁抗日县政府的地下组织的工作人员与和平居民共120名予以逮捕,经严刑审问后,将其中80名送承德地方检察厅,由伪满洲国承德法院判决了。
一九四三年七月,我命令滨内工作队在当地警察、伪满洲国军协助下,在光头山西侧三家等村逮捕了承平宁县抗日地下工作人员及与其有联系的和平居民共140名,经刑讯后,将其中120名送至伪满洲国承德地方检察厅,由伪满洲国承德法院判决了。
问:你把设置“无住禁作地带”、破坏和平居民生活的罪行和你的责任讲一讲。
答:一九四二年九月下旬,我以特务宪兵队长及西南防卫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参加了西南地区防卫委员会会议,参与集体策划和亲自命令指挥部下执行设置“无住禁作”地带的罪恶计划。同年十月,在沿长城线的北侧,由山海关至独石口的约400公里长、5公里至20公里宽的地区内执行了设置“无住禁作”地带的罪恶计划,毁灭了数百个和平乡村,毁灭了10 000余户和平居民的房屋和土地,约有50 000余名和平居民流离失所、妻离子散。
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中旬,我和丰宁伪满洲国军警备司令等人亲赴设置的“无住禁作”地区视察,井口头命令我部下滦平长谷川工作队、丰宁佐佐木小祝工作队积极执行设置“无住禁作”地带计划。仅滦平、丰宁两县被毁灭的和平居民房屋和土地约有2000余户。在丰宁白草村一带村庄设置“无住禁作”地带时,拆烧和平居民房屋2000余间。
我作为伪满洲国西南地区的特务宪兵队长和西南防卫委员会委员,在会议上同意并支持了实施“无住禁作”地带的罪恶计划,会后又命令指挥我的部下在丰宁、滦平长城沿线积极地执行了这一计划,致使和平居民失去了房屋和土地,遭到了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的残害。对这惨无人道的罪行,我应负参与集体策划和亲自命令指挥与执行的责任。
问:你讲一讲,你对逮捕的抗日人员、和平居民用过什么刑讯逼供?
答:我确认,我命令指挥特务宪兵队确实用过绳捆、脚踢、木棍打、灌凉水、灌辣椒水、灌煤油、香烟头烧、铁火钩烙、四马倒蹄等刑讯手段。在刑讯时被当场打死、打伤之后不久死在家里或者死在狱中的人也不少,但具体数目我不清楚。在逮捕抗日地下工作人员中有很多是当地和平居民,而在刑讯中不得已而招认为抗日地下工作人员的。
问:你讲清楚,你的特务宪兵队怎样进行活动及与伪满军、警察的关系?
答:当时特务宪兵队各工作队为了搜集情报,“扫荡”攻击八路军,镇压、逮捕、屠杀抗日人员与和平居民,经常化装便衣出去,进行秘密的罪恶活动。经常和伪满洲国军及警察取得联系,配合监督他们行动,听取他们的报告。特务宪兵队的情报是指导伪满洲国军队及警察行动的决策依据。至于特务宪兵对和平居民任意抢劫、敲诈、逮捕、拷问等非法行为,具体事件我虽记不清楚,但从人民的反映中,我相信是很多的。
问:你任伪满西南地区特务宪兵队长及西南防卫委员会委员的整个时期的罪行,你应负什么责任呢?
答:我以特务宪兵队长及西南防卫委员的身份命令指挥部下对八路军搜集情报,并指导配合伪满洲国军与警察讨伐部队对八路军袭击、扫荡了100余次,给八路军损失甚大。同时又命令、指挥部下积极参加设置“无住禁作”地带,破坏了和平居民的生活。并在伪满洲国军队的协力之下,对抗日地下工作人员及和平居民大肆逮捕、杀害的罪恶行为,我是应该负命令、指挥并亲自参与的全部责任罪行的。高木贞次郎等20人笔述参加笔述的20人是:宪兵准尉高木贞次郎、宪兵大尉长岛玉次郎、宪兵军曹植松猶数、宪兵曹长太田秀清、宪兵曹长石田一雄、宪兵曹长具沼一郎、宪兵军曹原田左中、宪兵准尉木下万寿一、宪兵军曹大岛光、步兵军曹高桥正三、步兵曹长小林实、步兵曹长船生退助、步兵伍长西尾克己、步兵曹长阿部清二、步兵上等兵齐藤良雄、执行警尉板垣友吉、监督警尉元山胜美、警尉远藤清重、宪兵少佐木村光明、监督警尉小林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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