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抢光
在“无人区”除了烧、杀之外,凡是有用之物一律被抢光,粮食、牲畜、衣被、木料、金银……都是被抢掠的对象。1943年,驻牛心坨的日伪军在讨伐时,从“无人区”抢掠大批牲畜、粮食、木材、鸡、猪与瓜菜等物资。牛心坨警察署竟将小蔡峪民房拆掉,用拆下的木料盖了警察署的营房,留下了日伪抢掠的铁证。
1943年秋,日伪军在花果山讨伐时,其中一次就抢走物资1000多驮,赶走绵羊1000多只。日伪军随意宰杀食用,瘦小的绵羊又以每只80元伪币出卖,中饱私囊。
除了粮食、衣被、牲畜之外,成熟的庄稼、瓜菜也大肆抢掠。据调查,1943年一年日伪军就从花果山割走庄稼1500余驮,仅农民蒋安一家一个山洼的谷子就能收10石。日伪当时的原则是:能拿则拿,不能拿则烧,不能烧的则砸。凡是在“无住禁作地带”发现的一切物资,如锅、缸、柜、柴草、木料,一点不留,甚至连碾子、磨、石槽等都要破坏掉,水井也要填进石头。
据统计,在日伪扫荡中,全县被抢走牲畜122万余头,抢走衣被等物资折小米54万多斤。
日军在青龙“无住禁作地带”不仅烧、杀、抢,而且蹂躏妇女、凌辱老少、践踏中华民族之文明传统,其罪行实在令人发指。
1943年秋,数千日伪军在花果山扫荡时,从山上搜出7名青年妇女和一些儿童,凶狠毒打之后,将他们的衣服扒得精光,其中一名19岁的妇女,仅有一兜肚遮羞,还被扯下;一刚结婚的青年妇女,因脚上一只袜子未脱,就被打得翻滚。这些一丝不挂的妇女和孩子们,被数百日伪军围在中间,一会儿强迫站、一会儿强迫跪、一会儿强迫扭,百般凌辱,而这群野兽般的日伪军却在四周狂笑。
1943年农历五月初四,日伪军在“无人区”石门子、下窝铺、荞麦岭一带农田里围住正在干活的40余名男女农民,先是将青年农民张兆顺、张全、张旭按在地上打得死去活来,然后又将这40多名男女农民的衣服扒光,分男女两排相对站立,强迫他们做各种动作,稍有不从,即拳打脚踢,枪托击身。青年农民张兆祥的妻子将一盛饭的铁罐扣于怀前,竟被一日军用刺刀挑飞,男青年程玉宽用草帽遮挡,也被踢掉,日伪之兽行世所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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