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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残酷的政治统治

人间地狱 · 佚名

日军在“无住禁作地带”和“部落”里的法西斯统治罪行罄竹难书。

1修“人圈”、造囚笼、剥夺人民的人身自由

日伪军用刺刀与棍棒将山沟小岔的居民赶到便于统治的指定地点,强迫修围墙、筑炮楼、建“部落”。围墙一般高一丈二三尺,宽三四尺,墙上留有垛口,四角有碉堡。群众称之为“人圈”。每个“人圈”留两三个大门,门上有岗楼,岗楼上有自卫团或警察站岗,严格盘查行人。一般是早上日出三竿放行,太阳西坠锁门,遇有“敌情”,十天八天不开门。夜间不准出入,违者从严处罚。原王厂乡公厂部落农民刘春阳,因出围子没有请假,就被自卫团长打得死去活来,鼻口冒血。康丈子部落康自祥,出围子种地,因晚了没放回,第二天却以私通八路的嫌疑罪被打得三个月不能下炕。1943年冬,木头凳大丈子部落贫困农民范庆有,白天外出讨饭,回来时门已上锁,虽经苦苦哀求,仍未开门放入,结果这位身上无衣,肚里无食的善良农民竟活活冻死在荒野。

2层层建立反动组织,严密监视、管制“人圈”里的人民

当时县、村、甲、牌、军、政、警、宪各种反动组织多如牛毛。村长、助理、司计、甲长、部落长、自卫团长以及每个自然区为一牌的牌长等各级伪职员比比皆是。在一些重镇、要地,都设有警察署、警察分驻所、警防所,驻有日本守备队、宪兵队、伪满军讨伐队、协合会青年行动队等,有的一部落设一机关,有的一部落设数机关,例如二道沟门部落就驻有警防所警察、特搜队、巡防队、讨伐队、武装自卫团等反动武装人员达300多人。另外,在部落内,凡18—35岁的男青年均编入基干自卫团,36—50岁的编为一般自卫团,有的部落发枪,为武装自卫团;有的部落自备扎枪或棍棒,为普通自卫团。凡是被纳入自卫团的,即不能自由行动,不经批准不能外出,以此来控制青壮年。

3严格户籍,发放《证明书》,约束人民的活动

日伪下了很大力量登记调查户口,然后强迫群众将全家人按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项写于木牌上,挂在门旁,以备随时查点。而日伪人员多借此出入良家,为非作歹,勒索财物,奸污妇女。二道沟门部落,日伪军多人借机对一年青寡妇轮番凌辱,这个妇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好含恨弃子,投奔他处。

更为恶毒的是,为了限制人民的正常活动,日伪强迫成年男子领取《证明书》。《证明书》上有姓名、年龄、职业,并按上本人指纹、贴上本人照片,串亲、赶集均要携带,就连下地也不能离身,否则就被说成是“八路匪”、“嫌疑犯”,轻者棍棒加身,重者坐牢丧生,因丢失或忘记携带《证明书》而挨打受刑者至今尚存许多。

4大检举、大逮捕、大屠杀

日伪用大检举、大逮捕、大屠杀来维持法西斯统治,哪里有抗日活动,哪里就有人惨遭屠杀。从1939年以来,长沟、二道沟一带燃起抗日烈火,日军就在这一带实行大规模逮捕和屠杀。1942年5月,驻华尖日军和牛心山伪军数百人一次从大转、二道沟、崖丈子抓捕了42人,这些人一部被杀于承德,一部被杀于丹东,幸存下来的仅有1人。1943年初,日伪军又扑向长沟,仅一个晚上就从刘丈子、郭丈子等地抓捕52人,其中杀害23人。

尤其恶毒的是,日伪在“人圈”里安插密探,发展特务,暗地监视群众的抗日活动,什么“思想不良”、“反满抗日”、“私通八路”、“行为不端”……都逐级上报,然后分期分批地逮捕、屠杀,这就是大检举。

检举,有局部小检举,也有全县统一行动的大检举,有一次抓人十个八个的,也有一次抓几十、几百的,常年不断。1942年以后,仅全县性的大检举就有三次:1943年8月13—15日,全县范围的大检举,一次抓1000多人,仅冷口警察署管区就抓捕了50多人。曾丈子一个部落抓走12人,丁丈子连续抓了三次,抓走27人。卧龙池除抓走9人外,还当场枪杀2人。被抓的人,经吊打、压板子、狗咬、筷子枷、烙铁烙、灌汽油、凉水、辣椒面等人间奇刑之后,一部分当即死,一部分送往承德杀害,余者送往东北供作细菌试验或服苦股。经考察,检举中被抓捕生还者,不过十之二三,据统计仅大检举中全县就有3000多人被杀害。

除了对参加抗日的群众实行抓捕外,对于抗日人员家属也进行了全县性的检举,不论男女,不管老少,一律抓捕、刑讯,有的直接杀害,有的送往外地监押,还有的妇女儿童被驱出“国境”。1944年夏,仅从双山子、龙王庙一带就抓捕了几百人,被赶到口里的妇婴多达2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