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区”是日本鬼子对付八路军的第二道挡箭牌,既能坚壁,尤可清野,似乎是一个得意的阴谋,可是事实恰得其反,不但未挡住八路军,反被八路军攻入热河省的内地,不但未减少八路军的力量,反倒壮大了八路军的队伍。“无人区”的青壮年除死者外,大部都成了八路军的坚强战士。地理熟悉,人情透彻,不仅到处可以为家,还能得知敌人的底细。白日隐避,夜间行军。在伪康德五年(1938年)末,部分八路军已攻到热河中部,直到东部的平泉县、凌源县、喀刺沁旗等处。连承德街的伪西南防卫司令部、日满宪兵队、伪省公署、警察等机关门口,都被贴了反满抗日的标语。有时岗哨丢枪,有时手榴弹炸到院内,甚至有时伪军失踪和丢失密件等,层出不穷。把一些鬼头鬼脑的家伙们,都弄得昏头昏脑了。于是,又想出了集家的政策。按照地理环境,把全省各地人民都集中在各个指定的村、屯,用围墙圈起,设置门岗警卫,检查来往行人,以断绝老百姓和八路军的联系。
“集家”政策的规定:
(1)为实行王道主义,“保护”人民利益,便于皇军“剿匪”工作,进行全省集家。
(2)凡不满10户或稍多一点的“通匪”地区住民,一律迁移指定部落或地点,不准有任何留恋。
(3)一经被指定迁移的人民,不拘远近,一律限期搬净,过期即有意“通匪”,尽行烧除。
(4)不向指定地点迁移,逃亡山野者,均为不法,枪毙不贷。
(5)所遗田园,须按驻在警防机关指定时期耕种,如有违犯,即行严加法办。
(6)所有指定的集居部落周围,都得修12丈以上的高墙,开2门或3门,最多不超过4个门,每门修炮台1所,守卫室2间,昼夜设置岗哨,遇有外来串亲等人,均须验证登记,否则不准入内。
(7)为锻炼国民道德,遵守“爱国”思想,凡出入卡门时,须向日“满”国旗和门卫人员敬礼,必要时得会背国民训。夜间禁止出入,遇有特殊事故,必经保甲长证明事实,门卫批准方可放行。
(8)门卫有检查盘问搜身权限,无论何人,不分男女老幼均不得拒绝。
……
诸如以上20余条规定,形同监狱,没有两样。根据这些规定,由伪康德六年(1939年)起,就开始了严格的集家工作。散居的山乡农民都得向指定地点搬家。祖祖辈辈燕子垒窝一样的一砖、一瓦修盖起来的房屋,眼看着被拆除,被焚毁!爷爷奶奶所栽培的果树,眼看着被砍伐,被烧掉(特别是热河西南果树最多,人多依以为生)。多年血汗化成泡影!有的性急投河跳井,有的悬梁自尽!差不多哪个村庄都有这样惨状,若以全省来说,死者更不知多少了!
“集家”后的部落,都得严格执行保甲制度(伪满除热河外其他都是街村制)。十家连坐为一保,十保相邻为一甲,甲上为村,村属于县。每村设一警察署或分驻所,要塞地方,布置军警讨伐队,或固定的监视据点,备有各村攻守设施,层层节制,步步森严,不异天罗地网。
整个热河全省,到1945年止,除隆化县外(隆化只集家一部分)全部集家,也就是把全省人民都圈在这样的人圈里了。财产的损失,人命的牺牲,真是一个不可估计的数目!至于对人民侮辱的情况,更是不堪设想。每个部落都有一至二三个警卫室,备有刑讯看押的屋子,几乎天天有人被押,夜夜有人被侮辱。就以围墙的卡门来说,那种非人性的搜查,一般妇女都认为是一个鬼门关,天天必须经过,经常受到警卫人员的耍戏。偶一触犯这些豺狼,就被提到关押室内,百般侮辱,莫可言状!被关押的有人被折磨死,有的人忍辱自绝,但这些兽类还不以为足,有时插圈弄套,夺人妻女。试看警卫人员或讨伐队的头头脑脑,谁不是三妻两妾呢?
可是他们没有想到,越这样做同人民的结怨越深,而八路军的行动就越得劲。结果,把集家变成了给八路军的让路工作,遍野无人可以任意出入,集中攻击的目标非常好找。用粮即到部落攻取,用枪械弹药即向警察署、所提拿。今天这里陷落,明天那处被包围,致使鬼子顾不了头脚。不得已,他们就在各部落大量屯驻日“满”军警。殊不知,进时容易退时难,多数都被八路军困在部落的核心,周围埋伏许多地雷炸药。仅用少数人提防,他们就不敢越围墙一步,如此圈人竟成了“圈”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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